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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时代审判实务和法律热点沙龙活动成功举办发布时间:2021-09-24 10: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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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由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联合天津市法学会经济法分会共同主办、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承办的法律大讲堂——民法典时代审判实务和法律热点问题沙龙活动,在天津远洋宾馆成功举办。活动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0余人参加了活动。活动邀请了融资租赁一线审判法官、法学院教授、经验丰富的律师等一起分享了融资租赁企业普遍关注的审判实务和法律热点问题,获得了与会人员的高度评价。

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会长张英杰在致辞中说:为会员单位服务是我们协会工作的重中之重,举办沙龙活动是为会员服务的具体行动。天津的融资租赁行业走在全国的前列,伴随着融资租赁的不断发展,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融资租赁法律热点、法院审判中需要注意的重点问题等,越来越受到租赁业界同仁的关注。举办沙龙活动,就是为了解答这样的问题。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东疆保税港区融资租赁中心法庭陶俊法官分享了审判事务中的20个重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如保全白名单制度;约定司法送达制度;融资性担保(助贷);实现担保权益;差额租赁——解除合同取回租赁物是显失公平;双层租赁——转租赁——双回租——是否穿透;保理租赁业务混同——保理业务租赁做——资产受让与通道业务;租赁物价值确定的评估时间、程序安排、合同约定;电子签约;取回车辆的利弊分析;违约金利率;租赁期限届满后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可以解除的问题等,案例和实务经验十分丰富。

百伦(天津)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刚继斌律师分享了《融资租赁案件执行清收实务》,重点分享了融资租赁案件清收的“困境”和执行清收的途径,例如做好全流程法律风险控制,包括签约前规范交易合同;签约后根据不同情况做出应对;诉讼中采取哪些措施应对执行难等问题;案件执行阶段财产调查的多种有效方法;执行中的处置阶段多种有效措施等,深受大家欢迎。

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郭明龙分享了《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与公示》,重点讲解了有关融资租赁的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分享了从《合同法》第十四章到《民法典》合同编第十五章的逐渐完善过程;分享了融资租赁行业监管相关法律规范,讲述了从分散监管到统一监管的变化;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认定、公示、登记对抗等,讲解深入浅出,透彻融通,使大家进一步熟悉和掌握了融资租赁法律知识。

活动中,嘉宾围绕融资租赁分享的内容非常丰富,法律政策水平高,审判实务干货多,法律政策和实务案例的结合紧密,与会者感到很解渴,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联系电话:022-83219570 或 022-27224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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