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我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此次“民法典”整合了与民事相关的各方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特别是对租赁行业产生很大影响。《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后,《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等同时废止,全面理解《民法典》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等所确立的交易规则及其变化,有利于融资租赁公司及时调整融资租赁业务规则,准确理解新规则下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法律风险,并相应修订公司内部的管理办法、标准合同、尽职调查指引等。《民法典》扩大了动产担保合同的范围,将融资租赁纳入担保合同,此革命性的变化必将改变我们对融资租赁的认知,对未来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融资租赁将迎来新的法律环境。为此,协会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讲述与培训。
一、时间: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
二、地点:待定
三、主办机构:
主办单位: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
承办单位: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
四、课程安排:
1、8:30-9:30 签到
2、9:30-12:00 主题:《民法典》实施后融资租赁业务规则
调整及风险分析
主讲老师:李艳科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3、14:00-15:10 主题:民法典的时代意义及要义简介
主讲老师:郝秀辉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
4、15:10-15:20 休息
5、15:20-16:00 主题:《民法典》视角下融资租赁合同担保性质的理解
主讲老师:刘颖 天津赫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滨海新区律工委融资租赁与保理专业委员会主任;
6、16:00-16:40 主题:民法典融资租赁新规则的解释与适用
主讲老师:郭琳鸣 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税务律师联盟成员。
7、16:40-17:00 答疑环节
五、讲师介绍
李艳科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10年以上金融和法律从业经验。李艳科律师在融资租赁、资本市场和争议解决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任职于工银租赁设备金融事业二部、合规法律部等,执业以来已为数十家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房地产企业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李艳科律师运营公众号“融资租赁法律实务”,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撰写了《大数据视角下的融资租赁|自物抵押》《租赁物发票能否证明租赁物存在及权属的裁判规则》《银保监会:重点整治违规以在建工程作为租赁物》《融资租赁转租赁业务:概念、监管及法律风险》等多篇文章。
郝秀辉,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天津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仲裁委员会和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航空法评论》主编。出版专著与教材:《航空运输合同法》、《航空保险法》、《航空法学原理与实例》、《航空法通论》、《航空器致第三人损害的侵权责任研究》、《海峡两岸航空法之比较研究》、《航空融资租赁法》等。
刘颖,天津赫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滨海新区律工委融资租赁与保理专业委员会主任。自2000年执业以来一直专注于金融业务领域,尤其是融资租赁领域,在诉讼案件代理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方面均取得客户泛赞誉,特别是融资租赁案件代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刘颖律师担任天津东疆管委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天津自贸区管委会的法律顾问,为其提供金融创新性法律服务并取得良好效果。为东疆管委会提供专项服务的某项目曾入选 2018 年天津市金融创新十大项目。刘律师曾联合东疆管委会、天津市融资租赁业协会,制作了《关于推进天津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及司法环境完善调研报告》,帮助融资租赁企业合理管控诉讼风险。
郭琳鸣,天津建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天津市律师协会融资租赁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税务律师联盟成员。经济学学士,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主要业务领域:融资租赁、破产清算与重整、税务合规及筹划。郭律师与建行、招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金融租赁公司、兴业金融租赁公司等多家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熟悉金融领域的法律风险,执业以来,代理了众多法律关系复杂、标的额较大的金融类相关诉讼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诉讼效果。对金融类业务中的传统借贷、融资租赁和保理板块,郭律师有着多年的业务经验,对融资租赁业务,从交易结j构设定、交易对象和租赁物的尽职调查,到合同文本的拟制、中期监控和后期监管的全部环节,都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六、增值服务
欢迎各机构加入协会,作为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会员,可享受协会提供的相关服务,实际参与行业微信交流群,第一时间了解融资租赁行业信息,热点话题的讨论,更有丰富的行业沙龙活动,认识更多的人脉资源。
七、培训费用
3000元/人(以上费用仅包含讲师费、场地费、资料费、午餐费,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报名参会者请以电汇方式将费用汇入承办单位账户。
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会员单位1个免费名额,理事单位2个免费名额,副会长单位3个免费名额。
户名: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
账号:4411 0010 0100 5285 69
联系人:宗会计电话:13512977356
收款后,即由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向付款人开具天津市税务局通用发票。(汇款时请备注发票抬头)
八、报名联系人
郝先生:15948379952(同微信)
郝女士:18602661612(同微信)
联系电话:022-83219570
请将报名回执发送至tjzlhy@126.com,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9月13日,本次报名以实际收款到账为准。